行政許可條件
1.準予行政許可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法》第十八條 國家按照分類監(jiān) 督管理的原則對特種設備生產實行許可制度。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jīng)負責特種設備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許可,方可從 事生產活動:
( 1 ) 有與生產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 2) 有與生產相適應的設備、設施和工作場所;
( 3 ) 有健全的質量保證、管理和崗位責任等制度;
( 4 ) 經(jīng)鑒定評審合格。
特種設備管理新標準:10類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即將出臺
幾年各行業(yè)領域先后制定、修訂出臺了51項國家層面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特種設備事故隱患判定未有專門提及。
特種設備具有高溫、高壓、高空、高速條件下運行等特點,是人民群眾生產和生活中廣泛使用的具有潛在危險的設備,世界各國政府十分重視其,對特種設備均實行特殊監(jiān)管,以保障。特種設備也是生產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目前特種設備行業(yè)缺少統(tǒng)一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國家標準,急需有統(tǒng)一的標準指導特種設備監(jiān)管部門、生產單位、使用單位開展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治理重大隱患,確保特種設備使用。
近日,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也終于發(fā)布了《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方法》征求意見稿(截止日期為2024年10月6日),特設領域專項判定也要來了!讓我們一起深入了解。
該標準出臺后,屬于GB系列強制性標準,規(guī)格非常高了。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繼續(xù)使用的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5.10.1 未經(jīng)首次檢驗。
5.10.2 首次檢驗或定期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5.10.3 電源緊急切斷裝置缺失或失效。
5.10.4 制動(包括行車、駐車)裝置缺失或失效。
5.10.5 觀光列車的牽引連接裝置及其二次保護裝置缺失或失效。
申請?zhí)胤N設備生產和充裝許可的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應當具有法定資質,具有與許可范圍相適應的資源條件,建立并且有效實施與許可范圍相適應的質量保證體系、管理制度等,具備保障特種設備性能的技術能力。
質保體系人員的通用要求
資源條件中的技術人員應當具有理工類專業(yè)教育背景,取得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并且具有相關工作經(jīng)驗。
資源條件中的管理人員、檢測人員、作業(yè)人員,納入特種設備人員行政許可的,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人員資格證。
資源條件中對人員有工程技術職稱要求的,如果人員無相應工程技術職稱,則需要具有相應的學歷和技術工作年限,學歷應當為理工類專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