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guī)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 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 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qū)、旅游景區(qū)、游樂場所等特定區(qū)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特種設備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屬的附件、保護裝置和與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特種設備許可認證范圍:
鍋爐制造資質、壓力容器制造資質、壓力管道制造資質、壓力管道元件資質、閥門制造資質、無縫鋼管制造資質、焊接鋼管制造資質、密封件制造資質、閥門鑄件制造資質、電梯制造資質、乘客電梯制造資質、貨載電梯制造資質、電梯安裝改造維修資質、起重機械制造資質、橋式起重機制造資質、門式起重機制造資質、塔式起重機制造資質、升降機制造資質、立體車庫制造資質、升降平臺制造資質、壓力管道安裝資質、客運索道制造資質、游樂設施制造資質、特種設備資質。
一、許可程序
許可程序包括申請、受理、試制造、鑒定評審、審查與發(fā)證。
二、申請
申請采用網上填報的方式,并且附營業(yè)執(zhí)照、經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并且加蓋單位公章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