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國際實驗室認可雙邊、多邊合作,得到更廣泛的承認。 我國的認可機構已經簽署與APLAC以及ILAC的相互承認協(xié)義(MRA)。該協(xié)議的簽署,為我國實驗室參與國際活動建立了一條“高速公路”。實驗室在獲得CNAS的認可之后,便可以利用這條途徑通向協(xié)議的其他簽署方,從而得到更廣泛的承認。這樣既可以增加我國實驗室與國際同行間的交流,也可以通過利用互認協(xié)義降低成本的優(yōu)勢吸引更多的實驗室顧客。
在2003年于韓國漢城召開的第九屆APLAC年會上,APLAC正式宣布了這兩個國際標準可以同時作為對醫(yī)學實驗室認可的準則。 ISO 15189標準中很多條款是和ISO/IEC 17025是一致的,在ISO 15189的相關條款中使用了醫(yī)學專業(yè)術語。 ISO15189提供了一個框架,從而使得醫(yī)藥實驗室可以按照質量管理體系的思路,改進他們的工作流程。與ISO17025:2005檢驗與核準實驗室的一般要求相比,他包含了更多的內容,增加了一些醫(yī)藥實驗室的特殊要求。
是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CASCO(國際標準化組織/合格評定委員會)制定的實驗室管理標準,該標準的前身是ISO/IEC導則25:1990《校準和檢測實驗室能力的要求》。國際上對實驗室認可進行管理的組織是“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由包括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CL)在內的44個實驗室認可機構參加。
1999年12月3日我國實驗室認可制度與亞太實驗室合作組織(APLAC)的主要成員中的12個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xié)議。2000年11月我國實驗室認可體系又與歐洲認可合作組織(EA)和南非、巴西的實驗室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xié)議。至此我國已與27個國家和地區(qū)中的37個國家實驗室認可機構和經濟貿易地區(qū)的實驗室認可機構達成了互認協(xié)議。我國認可的實驗室以及認可實驗室出具的檢驗/校準數(shù)據(jù)開始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這意味著在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技術壁壘方面,我國質量認證制度又向國際化的要求邁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