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規(guī)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這種考核稱為計量認證。計量認證是我國通過計量立法,對為社會出具公證數據的檢驗機構(實驗室)進行強制考核的一種手段,也可以說是具有中國特點的政府對實驗室的強制認可。經計量認證合格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所提供的數據,用于貿易出證、產品質量評價、成果鑒定作為公證數據,具有法律效力。
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業(yè)。
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簽字人應當符合資質認定評審準則規(guī)定的能力要求。非授權簽字人不得簽發(fā)檢驗檢測報告。
檢驗檢測機構不得轉讓、出租、出借資質認定證書和標志;不得偽造、變造、冒用、租借資質認定證書和標志;不得使用已失效、撤銷、注銷的資質認定證書和標志。
資質認定部門根據檢驗檢測專業(yè)領域風險程度、檢驗檢測機構自我聲明、認可機構認可以及監(jiān)督檢查、舉報投訴等情況,建立檢驗檢測機構誠信檔案,實施分類監(jiān)管。
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取得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信息,并注明資質認定證書狀態(tài)。
國家認監(jiān)委應當建立全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信息查詢平臺,以便社會查詢和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