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木材是指已經完成原來使用功能后而被廢棄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來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業(yè)產出的加工剩余物,運輸業(yè)及包裝業(yè)產生的廢棄木質材料(如木質托盤、包裝箱板、集裝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園等地綠化過程中修剪樹木產生的枝丫材與灌木,房屋建筑與拆遷產生的廢舊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實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廢舊門窗、地板、橫梁、樓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辦公用木制品更新換代所產生的廢舊家具(如桌椅、床、書櫥、櫥柜、木沙發(fā)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經過防腐、阻燃處理的廢棄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鐵路用枕木及輸變壓電用電桿等。廢舊實體木材主要包括廢舊家具、實木地板、門和窗戶的邊框、建筑工地上廢棄的建筑木方、實木托盤、實木包裝箱、房屋的檁條、梁、柱等。廢舊實體類木材占廢棄木質材料總量的2/3以上,其數量也相當可觀,由于這些木材仍然在力學強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著實體木材的性能,若對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產品附加值會更高。
各位有廢舊木材的朋友可以和我們聯系,我們的廢舊木材回收的價格根據新舊程度,干濕程度,以及木材種類,價格會做出公平的劃分,一般價格會在1000至3000元,另我們出售各種新的木制托盤,木制板。如有廢舊的木制托盤,及木材也可與我們聯系,我們的價格肯定是高的,具體的價格需要見到木材后才能決定。
總的來說,人們在木材回收的時候,不論采用的是哪種方式,一定要判斷出所回收的這個東西的利用價值,根據它利用價值的空間給出它應有的價格。一定不要執(zhí)著地根據某一個標準給出價格,那樣會使誤判這種東西的質量,使自己受到不少的損失。
四、建立健全政策法規(guī)體系:
政府在廢舊木材回收利用方面的政策支持和監(jiān)管引導至關重要。政府部門應該制定相應的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范廢舊木材回收利用行業(yè)的發(fā)展。比如,可以出臺稅收優(yōu)惠、補貼等政策,激勵企業(yè)參與廢舊木材回收利用;同時,也要加大對廢舊木材非法傾倒、焚燒等行為的打擊力度,保護環(huán)境和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