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龍是在龍文化的基礎上,以表現龍精神為載體而產生的。在《周易·乾卦》中就有記載:潛龍勿用、見龍在田、飛龍在天、亢龍有悔等。商代,《山海經·大荒西經》中記載了先民作“土龍”求雨的風俗,這種求雨風俗曾被描述為“執(zhí)物舞成龍的情形,他們身手相續(xù),躍上伏下流動回環(huán)”。
規(guī)定套路是根據舞龍舞獅技術發(fā)展的方向,所選定的具有代表性的舞龍舞獅基礎動作和技巧動作,經過精心編排的套路;其動作規(guī)格、順序、方向、行動路線均不得改變,比賽時使用大會提供的公用器材(舞龍使用公用龍具,南獅使用公用樁陣,北獅使用公用方桌),參加規(guī)定套路比賽的隊員與自選套路一致,不得替換;另外,舞龍規(guī)定套路比賽不得替換隊員
舞龍舞獅的音樂伴奏是烘托氣氛、轉換節(jié)奏、激勵隊員情緒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樂器的配置因地域而異,伴奏可選用鼓樂、吹打樂等多種形式,也可使用符合舞龍舞獅特點的音樂帶進行伴奏。舞龍舞獅常用的樂器有鼓、大鑼、小鑼、鈸、嗩吶等。
舞龍、舞獅運動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瑰寶,一千多年以來,歷代相傳,鼎盛不衰,并且隨著華人的遷移已經傳播到世界各地,可以說,世界上凡是有華人聚居的地方,就有舞龍舞獅運動,它充分體現了一種民族精神,展示出一種團結力量,代表著一個民族的象征,亦因為其展現的無窮魅力,而為世界各國越來越多的人們所接受和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