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印章是耐用的印章之一,可以無限期使用的印章,其印面永遠不會收縮變形。 銅印章類型有日期銅印,日期銅印多屬于半銅印章,此類印章多為銀行、醫(yī)院、單位使用(建議用優(yōu)質印油,一般印油蓋印效果不清晰)。
單一機關制發(fā)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fā)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1行之內,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日期(騎年蓋月),印泥用紅色。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采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孤壓在成文日期上,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日期上。當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日期拉開,左右各空7個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日期,印泥用紅色。只能采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兩印章間互不相交或相印,相距不超過3毫米。當聯合行文需加蓋三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fā)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按加蓋或套印在其上。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過出版心;后一排如余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印,在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當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采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采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后,印章停用需通知。因機構改革變動等原因停用印章時,要及時發(fā)出印章停用通知,按通知要求停止使用,清查印章。然后,報請領導審定印章的處理辦法,做好停用印章的上交、清退、存檔或銷毀工作。停用印章也要登記,寫清停用機關、原因、時間。印章處理要區(qū)別情況,根據主管機構的意見上交、保存或銷毀。屬于領導個人的名章,可退給本人,但應辦理交接手續(xù),并登記簽名。
印章保管也有嚴格的章程——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不可隨意交給他人代管,更不可“齊抓共管”;印章使用應在辦公室內進行,不可帶出辦公室,以防丟失或被利用;用章時,文秘人員應親自蓋章,不可由他人代勞;印章要定期清洗,保持清潔;印章必須嚴加保管,嚴防丟失或被盜,印章一旦丟失,除報告上級機關外,還應立即向本機關所在地公安部門登記、報案,并聲明該印章作廢;總之,印章使用和保管應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按規(guī)章制度辦事。違反規(guī)章制度使用印章,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追究保管人和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主要經營范圍:刻制公章、鋼印、銅印,翻轉(回墨)印章,光敏印章、原子印章、,日期印,撥輪印,章,帳號章,名章,滾動印章,針刺滾章,金屬刻字及特殊印章的制作等,同時辦理公章的審批備案工作。我單位嚴格按照特種行業(yè)的要求進行生產和管理。同時經營的業(yè)務還有:寫真,展板,銅牌, 裝訂,專業(yè)條幅,噴繪,X展架,易拉寶等等廣告宣傳的制作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