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的貸款是個人貸款。這是個人向自然人發(fā)放的貸款,通常是熟人或朋友,他們愿意借錢給借款人,但現(xiàn)在許多人以利息的形式把錢借給其他人。在法律上,個人貸款也是合法的。根據(jù)《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限制借款利率的有關規(guī)定”。
民間短期拆借,俗稱“短拆”,因為一般的銀行貸款都需要一個流程,耗費的時間相對比較長,對于特別急需錢的人來說就很麻煩,所以企業(yè)一般會向小貸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及其他類金融機構申請 。貸款人用單位自有房產(chǎn)或其他具有所有權的房產(chǎn)的住房、商品房、房改房、集資房、折遷安置房、二手房、別墅、門面、寫字間、廠房、門市、辦公樓、商店、車庫.商場作為抵押或質(zhì)押,進行短拆。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出借人申請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借款人除償還借款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的,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實現(xiàn)債權的有關費用、利息、借款的順序抵充。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