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jiān)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消防驗收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和耐火等級;
3、建筑防火防煙分區(qū)和建筑構造;
4、疏散和消防電梯;
5、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
6、防煙、排煙和通風、空調系統(tǒng);
7、消防電源及其配電;
8、火災應急通道、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疏散指示標志;
9、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內部裝修;
11、建筑滅火器配置;
12、國家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消防的其他內容;
13、查驗消防產品有效文件和供貨證明。
消防施工的施工流程要按照一定的規(guī)范進行,首先在施工前要進行安裝準備及準備相關材料。消防施工前,必須協(xié)助甲方進行消防設施的設計審核,未經設計審核或設計審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并且必須向消防部門申報有關資料,辦理消防施工進場許可證,消防施工所選用的材料必須在消防部門經過登記并具有消防部門發(fā)放的準銷證。在消防施工結束后還應該進行消防系統(tǒng)的調試以及驗收。
《消防法》中規(guī)定了消防施工結束還應當依法進行消防驗收,沒有經過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消防驗收合格后,建設工程的消防設施如果沒有很好的維護保養(yǎng),很難保證其在發(fā)生火災時能正常工作。建筑消防設施是保證建筑物消防和人員疏散的重要措施,是現(xiàn)代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消防施工結束后的消防驗收也是消防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