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用途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1、個人貸款要有明確用途,且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政策,交易背景真實,不得虛構交易背景和貸款用途; 2、個人貸款的使用應遵循誠信原則,符合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用途,根據國家現行規(guī)定,貸款資金不得違規(guī)進入股市、房地產開發(fā)等國家明令禁止進入的領域; 3、貸款購買住房的,應按照國家規(guī)定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根據國家現行規(guī)定,消費性貸款禁止用于購買住房。
償還方式: 1、按所簽的貨款合同規(guī)定分月等額償還貸款。客戶應于貸款合同規(guī)定的每月還款日前主動在其購房儲蓄帳戶上存足其每月應還的貸款本息,由銀行扣收每月應還款; 2、提前還款:客戶應提前一個月向銀行提出申請,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限的同期利率執(zhí)行。 償還貸款的計算個人住房貸款的償還,貸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內的,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實行等額還款法,按月分期歸還貸款本息。 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在征得貸款人同意后,可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 貸款滿1年后,借款人可申請將未歸還的貸款本息一次全部提前歸還。 借款人申請部分提前還款,將整個貸款期限內的若干期應歸還的貸款集中在一期進行歸還。對余下未歸還的貸款可采取縮短原約定貸款歸還期限,或原約定貸款歸還期限不變,將月還款額減少的方式辦理。
保證: 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并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fā)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guī)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xù),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貸款。當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fā)商為擔保人。
抵押: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于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