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1、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證復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時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戶口本復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原件各2份(工資主管部門蓋章)。
4、借款人結(離)婚證復印件2份。
5、借款人為市中心繳存戶的提供8位公積金賬號,如10XXXXXX,其他公積金戶出具申請當月之前6個月的繳存明細表(繳存地打印)。
6、《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備案摘要》復印件2份。
7、首付款發(fā)票復印件2份。
8、《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復印件2份(購高新區(qū)、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房產除外)。
9、《國有土地使用證》[2](全部)復印件1份。
10、《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帶附圖)復印件1份。
11、借款人用于還款的銀行帳號。
職工自建自住住房,應提供職工所在鄉(xiāng)、鎮(zhèn)一級或鄉(xiāng)、鎮(zhèn)以上的規(guī)劃、房管部門開具的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準證明文件,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提取額度由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fā)票確定,不包含購買裝修材料的發(fā)票金額。
職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先確定主租房人的可提取額度,再確定配偶或其他租房人的可提取額度,其中主租房人是指租房合同上承租方左起的個人??商崛☆~度總額由系統(tǒng)根據錄入的月租金額和家庭年收入自動計算,計算公式為:可提取限額=月租金額*12-家庭年工資收入*5%,其中家庭工資收入應按照國家統(tǒng)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zhí)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統(tǒng)計字[1990]第1號)的規(guī)定計算。
夫妻雙方有一方在市中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以下簡稱國管分中心)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以下簡稱鐵路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另一方的提取額度應由對方提供的《提取記錄單》記錄的情況確定;夫妻雙方有一方在外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另一方的提取額度應由對方提供的《提取記錄單》或者相關證明材料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