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對象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發(fā)放的住房抵押貸款的對象是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匯繳單位的離退休職工(并不是每個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對離退休職工發(fā)放公積金貸款的),其貸款的對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持續(xù)繳存12個月住房公積金或已累計繳存24個月以上且當前還在繼續(xù)繳存。
●具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提供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擔保方式。
●符合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條件每個地方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盡相同,以當地政策為準。
一般的金融機構發(fā)放的住房抵押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和離退休職工,也就是說其對象的范圍大于前者。
提前還貸
只要提前一個月向銀行申請就行了。具體各地各銀行規(guī)定或合同簽的不一樣,就可能稍有不同,比如有的銀行提前還貸還需支付一定的違約金,有的就不需要,你可以仔細看一下你跟銀行簽訂的公積金貸款合同,上面對提前還貸有什么約定(一般人簽合同時可能不太在意這條),有沒有提前還貸需支付違約金這條,沒有的話就不需要提前還貸了,可能還需跟銀行另行再簽訂還貸合同,可以選擇縮短貸款時間或減少月供,一般縮短貸款時間較為節(jié)省一點.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繳存基數僅適用于因生產經營困難,按照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單位。
現(xiàn)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各為5%,比例為12%,不得低于5%
單位發(fā)生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情形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如何確定
單位發(fā)生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情形的,清算時應當優(yōu)先償還所欠職工住房公積金。具體做法是由清算組按規(guī)定計算出所拖欠職工在職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