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土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基本理論很多都是建立在經驗的基礎上的,如很多公式都是經驗公式。因此說,二者是相輔相成的。如:理論上講,一般5~6 層磚混結構住宅,如果地層工程地質性質較好,一般勘探孔深15m 基本可滿足要求,而5 層框架結構的商場,由于柱網的柱荷載大,基礎面積大甚至可能采用樁基礎,則勘探孔深度15m 一般不能滿足要求,應以找到持力層,以超過持力層為終孔標準。在實際勘察過程中,經驗告訴我們,遇到埋藏較淺且工程地質性質好的密實碎石土及巖石地基,勘探孔深度可稍淺,(當然按權限該上報審批的進行上報審批)而遇到工程地質性質差的淤泥、淤泥質土及松散填土地基,勘探孔深度要深, 直至達到要求。這就是說,巖土工程問題的解決過程,實際上是在理論的指導下,巖土工程技術人員利用自己的工程經驗,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運用合理適宜參數(shù),加上良好的判斷力,解決問題的過程。對巖土工程技術人員來說,扎實的基礎理論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是同等重要的,過分強調哪一點都是不合適的。可是,很多巖土工程技術人員過分強調經驗,而對理論的學習和運用不足,這種現(xiàn)象對巖土勘察技術的發(fā)展不利;對年輕技術人員的健康成長不利。因此,在巖土勘察領域也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地質勘查還包括各種比例尺的區(qū)域地質調查、海洋地質調查、地熱調查與地熱田勘探、地震地質調查和環(huán)境地質調查等。地質勘查必須以地質觀察研究為基礎,根據任務要求,本著以較短的時間和較少的工作量,獲得較多、較好地質成果的原則,選用必要的技術手段或方法,如測繪、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學探礦、鉆探、坑探、采樣測試、地質遙感等等。這些方法或手段的使用或施工過程,也屬于地質勘查的范圍。狹義地說,在中國實際地質工作中,還把地質勘查工作劃分為5個階段,即區(qū)域地質調查、普查、詳查、勘探和開發(fā)勘探。
地質勘測即是通過各種手段、方法對地質進行勘查、探測,確定合適的持力層,根據持力層的地基承載力,確定基礎類型,計算基礎參數(shù)的調查研究活動。
地質學是七大自然科學之一,主要是研究地球及其成因和演化發(fā)展。實際應用是非常廣泛的:地震的預測、各類礦產的尋找、勘探,災害性的滑坡,古生物的演化。凡是建筑在地面上的物體,都要事先搞清楚地下的情況。
工程地質勘探,利用一定的機械工具或開挖作業(yè)深入地下了解地質情況的工作。在地面露頭較少、巖性變化較大或地質構造復雜的地方,僅靠地面觀測往往不能弄清地質情況,這就需要借助地質勘探工程來了解和獲得地下深部的地質情況和資料。工程地質常用的勘探工程有鉆探和開挖作業(yè)兩大類。工程地球物理勘探有時也被歸入地質勘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