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是由銀行開立的承擔付款責任的一種擔保憑證,銀行根據(jù)保函的規(guī)定承擔付款責任。銀行保函大多屬于“見索即付”(無條件保函),是不可撤銷的文件。銀行保函的當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銀行開立保證書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證書并憑此向 銀行索償?shù)囊环剑?、擔保人(保函的開立人)。
預付款保函:
是指銀行(擔保人)應交易合同中的一方當事人(申請人)的請求,開立的以另一方當事人為受益人的保函,在申請人沒有履行合同中規(guī)定的義務時,銀行將保證償還受益人預付或已付給申請人的金額。
借款保函:
我行接受借款方的請求,向貸款方出具保函,如借款方不按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本息,我行將根據(jù)貸款方的索賠,按照保函約定承擔付款責任。
履約保函有如下優(yōu)勢:
1.擔保公司出具保函,收費比銀行優(yōu)惠一點,需要的資料也會比銀行簡單一點,但是擔保公司也是要進行資信審查,根據(jù)企業(yè)實際情況進行判斷要不要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2.對承包方或供貨方:減少由于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引起的長時間資金占壓,獲得資金收益;權(quán)益得到更好地維護。
3.對業(yè)主或買方:合理制約承包人、供貨方行為,良好維護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繁瑣,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