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單位在許可證有效期內,發(fā)生許可項目、許可范圍、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30個工作日內,向原許可機關提出變更申請,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變更手續(xù)。許可單位未辦理變更手續(xù)的,許可機關有權撤銷其許可證。
鍋爐參數包括哪些方面?如何定義?
答:鍋爐參數包括鍋爐容量、過熱蒸汽參數、再熱蒸汽參數和給水溫度。
鍋爐容量指鍋爐蒸發(fā)量,是用來表示鍋爐供熱能力的指標,分為額定蒸 發(fā)量和連續(xù)蒸發(fā)量兩種。過熱蒸汽參數指鍋爐過熱器出口處的額定過熱 蒸汽壓力、溫度。再熱蒸汽參數指再熱蒸汽進入鍋爐再熱器的蒸汽壓力、溫 度和鍋爐再熱器出口處額定再熱蒸汽壓力、溫度。給水溫度指給水進入鍋爐 省煤器入口處的溫度。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為承壓類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設備。2014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新修訂的《特種設備目錄》。
特種設備具有較大的危險性,所以關于它的檢測、運行以及監(jiān)管制度,你不可不知!
國際上稱其為
“具有潛在危險的設備”
“危險性設備”
“特定危險設備”
納入國家監(jiān)察范圍的原則
一是造成群體傷害
二是造成他人傷害
三是產生較大社會影響
壓力容器
汽車罐車、鐵路罐車、罐式集裝箱。
年度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檢驗:狀況等級為1級、2級的,汽車罐車每5年至少檢驗一次,鐵路罐車每4年至少檢驗一次,罐式集裝箱每5年至少檢驗一次;狀況等級為3級的,汽車罐車每3年至少檢驗一次,鐵路罐車每2年至少檢驗一次,罐式集裝箱每2.5年至少檢驗一次。
耐壓試驗:每6年檢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