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交通工具分類
機動車事故。指在事故當事方中機動車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但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fā)生的事故中,機動車負同等責任的,也應視為機動車事故。
非機動車事故。指畜力車、三輪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
行人事故。指事故當事方中行人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
客觀因素
道路、氣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發(fā)生。
車況不佳
車輛技術狀況不良,尤其是制動系統(tǒng)、轉向系統(tǒng)、前橋、后橋有故障,沒有及時檢查、維修。
疏忽大意
當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沒有正確觀察和判斷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應遲鈍,表現(xiàn)為觀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當。還有當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觀想象判斷事務或者過高估計自己的技術,過分自信,對前方、左右車輛、行人形態(tài)、道路情況等,未判斷清楚就盲目通行。
記錄現(xiàn)場
如事故發(fā)生時有目擊者,要立即記下目擊證人的姓名、地址及電話(如證人在另一輛車中,要立即記下車牌號碼);記下交通方向、交通燈的信號、行車線、交通標志及碰撞位置;能用紙畫出交通事故發(fā)生的草圖;如備有照相機,將事故現(xiàn)場及車碰撞的部位拍下來。
互換資料
包括車款、出廠年份、車牌號碼及有效日期;車輛注冊地;司機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及電話號碼;駕駛執(zhí)照號碼;車主姓名及住址(有時車主與駕車人不是同一人);保險公司及保單號碼。還要記下事故發(fā)生的時間、日期及地點;時速限制及對方車的時速估計;發(fā)生事故的車輛數(shù)量;對方車輛的乘客數(shù)量(分成人、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