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懷孕通過B超的檢查,能夠查出是否有懷孕的癥狀,同時能夠查出胚胎是否發(fā)展成胚芽的情況,這樣可以檢測懷孕的歷程,也可以大致的推算出懷孕的時間,通過B超檢查可以隨時監(jiān)測孕婦的身體狀況和胎兒的發(fā)展狀況,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孕檢措施,但發(fā)現有問題時可以采取比較積極的。
申請免測證明的條件
通常情況下,申請免測證明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確實存在身體狀況等原因,導致無法參加體能測試。
需要提供三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的相關證明。
請注意,不同學校對免測證明的具體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請前,一定要仔細閱讀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確保滿足所有條件。
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婚姻,民族,職業(yè),出生地,現住址,工作單位,郵政編碼,入院時間,記錄時間,病史采集時間,病史敘述者(注明可靠程度)。
填寫要求:
(1)年齡要寫明“歲”,嬰幼兒應寫“月”或“天”,不得寫“成”、“孩”、“老”等。
(2)職業(yè)應寫明具體工作類別,如車工、待業(yè)、教師、工會干部等,不能籠統(tǒng)地寫為工人、干部。
(3)地址:農村要寫到鄉(xiāng)、村,城市要寫到街道門牌號碼;工廠寫到;車間、班組,機關寫明科室。
(4)入院時間、記錄時間要注明幾時幾分。
(5)病史敘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敘述;小兒或神志不清者要寫明代訴人姓名及與患者的關系等 。
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發(fā)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況,特別是與現病有密切關系的疾病,按時間先后記錄。
其內容主要包括:
(1)既往一般健康狀況。
(2)有無患過傳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發(fā)病日期及診療情況。對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診斷肯定者可用病名,但應加引號;對診斷不肯定者,簡述其癥狀。
(3)有無預防接種、外傷、手術史,以及、食物和其他接觸物過敏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