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取得短期借款而發(fā)生的利息費用,一般應作為財務費用處理,計入當期損益。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月份結算借款利息,每季度的前兩個月不支付利息。
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當月應負擔的利息費用,即使在當月沒有支付,也應作為當月的利息費用處理,應在月末估計當月的利息費用數額。
短期借款的利息結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利息結算方式分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業(yè)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歸還本金時一并支付、且數額不大的,可以在實際支付或收到銀行的計息通知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歸還本金時一并支付、且數額較大的,為了正確計算各期的盈虧,應采用預提的辦法,先按月預提,計入當期損益,到期在進行支付。
小額貸款的申請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或有當地城鎮(zhèn)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或有固定的經營地點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的職業(yè)和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無不良信用記錄;
4.貸款用途不能用作炒股、購房、賭博等行為;
5.貸款人規(guī)定的其他銀行小額貸款條件。
申請個人小額短期信用貸款的借款人需具備下列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zhèn)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的職業(yè)和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月工資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單位必須是由貸款人認可的并與貸款人有良好合作關系的行政及企、事業(yè)單位且需由貸款人代發(fā)工資;
4、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5、與貸款人簽定同意從其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帳戶中扣收貸款的協議;
6、貸款人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