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條證明具有醫(yī)師及以上職稱且具備權的臨床醫(yī)生,才具有開放病假條的權利;
醫(yī)生只能給親自診治的病人開具病假條,同時在病歷、門診登記表上做好記錄,以備核對;病假書必須經醫(yī)務科加蓋公章方才有效。
一般門診病人假條休息時間不超過7天,每次持續(xù)時間也不超過7天,連續(xù)休假時間不超過30天;
住院病人出院后,對短期內難以康復的嚴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個月。3個月必須經科室主任批準、簽名,3個月以上的需醫(yī)務科審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
如果是精神疾病的急性發(fā)作期一般會嚴重影響社會功能,無法進行正常的工作學習。一般需要住院,所以在此期間,一般可以辦理休學手續(xù)。在疾病康復后,病情穩(wěn)定的基礎上再返回學校學習是比較好的方法。
住院期間的檢查報告需要復印的,可以找主管大夫給予復印或者打印,也可以跟護士長或者主任提出來要求復印檢查報告,護士長或者主任會安排人員陪同病人或者家屬帶病歷到病案室復印,復印檢查報告需要繳費,按照實際復印的頁數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