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信用證 (Usance L/C)遠期信用證是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證的單據時,在規(guī)定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 遠期信用證主要包括承兌信用證(Acceptance L/C)和延期付款信用證(Deferred Payment L/C)。
即期信用證(Sight Credit),是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匯票和單據后,立即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國際貿易結算中使用的大部分是即期信用證。是指受益人根據信用證的規(guī)定,可憑即期跟單匯票或僅憑單據收取貨款的信用證。
遠期票據應產生于銷售貨物或提供技術服務的正當貿易,包買票據后,出口商放棄對所出售債權憑證的一切權益,將收取債款的權利、風險和責任轉嫁給包買商,而銀行作為包買商也必須放棄對出口商的追索權。
信用證是銀行有條件保證付款的證書,成為國際貿易活動中常見的結算方式。按照這種結算方式的一般規(guī)定,買方先將貨款交存銀行,由銀行開立信用證,通知異地賣方開戶銀行轉告賣方,賣方按合同和信用證規(guī)定的條款發(fā)貨,銀行代買方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