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個人權益,把錢貸放出去不致平白損失,債權人宜注意下列幾件事項:
(一)金錢借貸應立借據或書面契約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錢借貸契約必須立字據,因為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件事情達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為了杜絕事后紛爭,借貸時就立好書面憑證,以免口說無憑,徒增困擾。
(二)金錢借貸書面記載要詳明
借據或借貸契約,宜清楚載明下列事項:
1.借貸雙方當事人的名稱。
2.借款的全額與幣別。如:“新臺幣壹拾貳萬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個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來表示
4.利息的約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個月的第五天支付”。
5.違約金的約定。如:“借款人如有違約情事發(fā)生,應就借款金額按日支付每萬元每日伍元計算之違約金。”
6.立據日期。
7.借款人的親自簽名。
金錢交付應有憑證:
金錢的借貸契約,必須有金錢的實際交付才會發(fā)生效力。貸款人將借貸款項交付借款人時,宜以支票或本票為之,并書明以借款人為受款人,在契約書上注明:“本借貸款項巳以付款行**銀行賬號*號*年*月*日期票號****,而額人民幣**元整之支票(或本票)乙紙,交付借款人無誤?!?,以免現金的交付無憑無據。
私人借款是指由私人之間進行的借貸行為。包括親戚、朋友、同事、商業(yè)合作伙伴等之間的借貸。相較于傳統的商業(yè)銀行貸款,私人借款的關系更為親近,雙方之間的信任度也更高。私人借款的應用狀況廣泛,借款人可以借款來創(chuàng)業(yè)、購買房產、旅游等目的,出借人也可以通過借款來獲取回報。在進行私人借款之前,雙方一定要明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以便雙方都有充分的準備。同時,借款人需要在履行還款義務的同時,保證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私人借款需要制定詳細的借款合同,包含借款金額、利率、還款方式、還款期限、逾期還款的懲罰等內容。借款合同應該明確詳細,以免后期產生任何爭議。在進行借款之前,借款人應該對自己的還款能力進行充分的估算。如果借款人已經有較多的債務,無法保證還款能力,就應該慎重考慮借款問題。
什么是合法借貸?
私人借貸是程度發(fā)揮資金效用的市場行為.出借人將自己的資錢借給別人,是對自己財產的利用,目的是為了獲得一定的利息收益;借款人為生活、經營等正規(guī)目的向他人借來資金,也是為了方便生活、發(fā)展經營的需求.
只有合法的借貸行為才會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借款人明明知道借款人借錢是為了用于欺詐、非法集資、濫用毒品或其他非法活動,并且仍然借出,則法律將不對其提供保護,出借人不僅無法保障自己的權益,還有可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