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訴:(1)主訴是指患者入院就診的主要癥狀、體征及其發(fā)生時間、性質或程度、部位等,根據主訴能產生診斷。主訴語言要簡潔明了,一般以不超過20字為宜。(2)不以診斷或檢驗結果為主訴內容(確無癥狀者例外)。主訴多于一項時,可按主次或發(fā)生時間的先后分別列出。
婚姻、月經及生育史:(1)結婚與否、結婚年齡、配偶健康情況,是否近親結婚。若配偶死亡,應寫明死亡原因及時間。(2)女性患者的月經情況,如初潮年齡、月經周期、行經天數、末次月經日期、閉經日期或絕經年齡等,記錄格式如下:初潮年齡 行經期(天)/月經周期(天) 末次月經時間(或絕經年齡)經量、顏色、有無痛經、白帶情況(多少及性狀)等。(3)已婚女性妊娠胎次、分娩次數,有無流產、早產、死產、手術產、產褥熱史,計劃生育情況等。男性患者有無生殖系統(tǒng)疾病。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時出院的,可以書寫24小時內入出院記錄。內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入院時間,出院時間,主訴,入院情況,入院診斷,診療經過,出院情況,出院診斷,出院遺囑,醫(yī)師簽名等。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時死亡的,可以書寫24小時內入院死亡記錄……內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入院時間,死亡時間,主訴,入院情況,入院診斷,診療經過(搶救經過),死亡原因,死亡診斷,醫(yī)師簽名等。
病程記錄是指繼住院志后對患者病情和診療過程所進行的連續(xù)性記錄。內容包括患者的病情變化情況,重要的輔助檢查結果及臨床意義,上級醫(yī)師查房意見,會診意見,醫(yī)師分析討論意見,所采取的診療措施及效果,醫(yī)囑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親屬告知的重要事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