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又稱零售貸款業(yè)務,經過幾十年的發(fā)展,已成為一項重要的貸款業(yè)務。個人貸款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符合貸款條件的自然人發(fā)放的用于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貸款人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個人貸款申請程序:
1、簽定認購書:客戶與已和銀行簽約的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簽定認購書,并向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交納首期購房款;
2、辦理申請:客戶到銀行委托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按揭申請手續(xù),包括交驗個人資料、交納各項費用、填寫法律文件;
3、貨款審查: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之后由銀行進行審批;若審查不合格,退回客戶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其他法律手續(xù):律師事務所代辦保險、公證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備案;
5、貸款的發(fā)放:銀行將貸款款項劃至發(fā)展商帳戶,并通知客戶開始供樓。
抵押: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于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貸款費用:
(1)律師審查費。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銀行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由銀行委托的律師出具的關于個人資信的法律意見書,這項費用一般是由申請人負擔。廣州的這項費用是由銀行來承擔。律師的委托費一般是貸款額的3‰。
(2)公證費。貸款申請人為夫妻一方或者共同購房人一方的,其他共有人要對是否同意將房屋抵押給銀行作出聲明,這個聲明需要公證。
(3)產權登記費。購房者在拿到房產證以后,要到登記機關進行抵押登記,要交登記費用。
(4)保險費。借款人在申請抵押貸款時,要給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在抵押期間內,保險單由貸款人,即由貸款銀行保管。不同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費費率略有不同。 從銀行獲得貸款所涉及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鑒證費、評估費、契稅、印花稅等有關稅費都需由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