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體檢關于其他肝炎
其他肝炎 包括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缺血性肝炎、遺傳代謝性肝病等。
上述疾病的病史(包括服藥史)可供作參考。同樣,體檢中主要依據實驗室及腹部B超檢查的客觀指標確定有無肝臟損害,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具體判定標準如下:
①血清ALT或AST增高超過參考值上限1倍,經復查仍無下降者,不合格。
②血清ALT或AST增高不超過參考值上限1倍但B超檢查陽性者,不合格。
③有明確原發(fā)疾病或病因者,應根據原發(fā)疾病或病因的性質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體檢尿素偏高的原因?
正常的體檢尿素范圍應該是2.1~7.1毫摩爾每升,當體檢尿素偏高時多見于以下幾種原因:
一、腎臟疾病。包括腎臟的腫瘤以及腎臟炎癥等,腎臟結石都可以使尿素偏高。
二、對于失水、脫水,比如嚴重腹瀉者,由于血液的濃縮,腎臟清除減少也會使尿素增高。
三、在體檢當時出現(xiàn)發(fā)熱或者消化道出血的情況下,也會出現(xiàn)尿素偏高。
四、高蛋白的飲食也會使尿素增高。
如果臨床有其他的癥狀和其他疾病的病史,結合其他的實驗室檢查來綜合判定尿素偏高的原因,以明確診斷。
公務員錄用體檢常規(guī)檢查項目
一、臨床物理檢查:
一般健康檢查:含
1.一般檢查:身高、體重、血壓。
2.內科檢查:病史搜集、心、肺、肝、脾、神經系統(tǒng)等檢查。
3.外科檢查:病史搜集、甲狀腺、乳腺、淺表淋巴結、皮膚、脊柱及四肢關節(jié)、頭顱、
男性外生殖器檢查、肛門直腸檢查(含肛診檢查)等。(相關特殊職位加查文身)
4.眼科檢查:視功能檢查(含視力、色覺)、眼瞼、結膜、淚器、眼肌、角膜、鞏膜、
瞳孔等(含小瞳孔眼底檢查)等。
5.耳鼻喉科檢查:耳語試驗、耳(外耳、鼓膜)、鼻(外鼻、鼻腔)、口咽部、喉部等(含
間接喉鏡檢查)等。(相關特殊職位加查嗅覺)
6.口腔科檢查:唇腭舌、腮腺、口腔粘膜、顳下頜關節(jié)等。
二、婦科檢查:
1.病史搜集:含月經史、婚育史等。
2.內診:對已婚者做雙合診檢查,外陰、陰道、宮頸、宮體、附件、陰道分泌物性狀等。
3.肛診:對未婚者做肛腹診檢查,外陰、宮體、附件等。
三、心電圖檢查:電腦多導聯(lián)心電圖
四、腹部B超檢查:含肝、膽、胰、脾、雙腎
五、胸部X線檢查:胸正位片
六、化驗項目:
1.血常規(guī)(全血細胞分析):
2.尿常規(guī)及尿沉渣(離心鏡檢):
3.血生化:
3.1空腹血糖(FPG)。
3.2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
3.3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
3.4尿素(BU)。
3.5肌酐(CR)。
4.血免疫:
4.1梅毒螺旋體血細胞凝集試驗(TPHA):
4.2艾滋病毒抗體檢測(抗HIV)。
注:
1. 以上項目適應于一般職位的公務員錄用體檢,對特殊職位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應根
據體檢特殊標準具體職位要求,適當增加檢查內容,如嗅覺檢查、文身檢查,等等。
2. 以上項目為常規(guī)檢查,如需進一步檢查確定診斷的,其費用另收。
3. 如各醫(yī)院在檢查方法、試劑等方面存在不同,可按實際發(fā)生情況收費,但檢查項目必須統(tǒng)一。
4. 血常規(guī)(全血細胞分析)、尿常規(guī)及尿沉渣及空腹血糖(FPG)的參考值范圍應全國統(tǒng)一,特別是血常規(guī)(全血細胞分析)、尿常規(guī)及尿沉渣的參考值范圍應執(zhí)行衛(wèi)計委下發(fā)的有關文件,其他檢驗項目的參考值范圍因使用的試劑不同、檢測方法等不同,各醫(yī)療機構可執(zhí)行自己的參考值范圍。
公務員體檢中粒細胞偏高能通過嗎?
3.1.3 白細胞疾病 包括各類白細胞減少和增多性疾病。
1)白細胞減少癥和粒細胞缺乏癥:白細胞減少癥是指外周血中白細胞計數<3.5×109/L,其中以中性粒細胞減少占絕大多數。當中性粒細胞總數<0.5×109/L時稱為粒細胞缺乏癥。兩者的病因大致相同。常見的病因有(抗腫瘤、免疫抑制藥、、抗甲狀腺、抗心律失常藥、抗組織胺藥及藥等)反應、放射性和化學物質損傷、免疫介導的骨髓損傷、骨髓被異常細胞浸潤(如腫瘤細胞)、某些和病毒感染、粒細胞成熟障礙(如葉酸、維生素B12缺乏所致者)等。此外,在血池中分布異常、需求增加、消耗破壞加速也可引起此癥。
由于大多數病因是后天因素,在病因未消除、白細胞總數或中性粒細胞數未恢復到正常并持續(xù)穩(wěn)定前,作不合格結論。
2)中性粒細胞增多癥:是指外周血中性粒細胞計數高于參考值上限,其病因主要有急性感染、組織壞死、嚴重、中毒、反應、骨髓增殖性疾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癥、原發(fā)性血小板增多癥、骨髓纖維化)、某些惡性腫瘤等;也可因生理性原因如妊娠、情緒激動、劇烈運動等發(fā)生。本病是否合格需視病因情況而定,對于可能為輕度炎癥、運動或情緒因素所致,白細胞輕度升高且復檢能恢復正常者,可作合格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