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shù)爻擎?zhèn)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shù)穆殬I(yè)和穩(wěn)定的經(jīng)濟收入(月工資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單位必須是由貸款人認可的并與貸款人有良好合作關系的行政及企、事業(yè)單位且需由貸款人代發(fā)工資; 4、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5、貸款人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jù)抵押品的范圍,大致可以分為六類: (1)存貨抵押,又稱商品抵押,指用工商業(yè)掌握的各種貨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2)客賬抵押,是客戶把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取得短期貸款; (3)證券抵押,以各種有價證券如:股票、匯票、期票、存單、債券等作為抵押,取得短期貸款; (4)設備抵押,以機械設備、車輛、船舶等作為擔保向銀行取得定期貸款; (5)不動產(chǎn)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chǎn)抵押,取得貸款; (6)人壽保險單抵押,是指在保險金請求權上設立抵押權,它以人壽保險合同的退保金為限額,以保險單為抵押,對被保險人發(fā)放貸款。
抵押人應提供的資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 2.抵押人的資格證明; 3.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證明; 4.抵押物基本狀況; 5.其它有關資料。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采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于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jù)、股票、房地產(chǎn)等。貸款期滿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xù)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