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的一種證明文件。工作證明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會經常用到,比如辦理駕駛員,貸款,大學生實習等等,都會用,工作證明也就是在職證明,格式由所需證明單位的出據,出具證明的個人只需在證明中填入個人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即可。它的內容主要包括五個部分:標題、稱呼、正文、結尾、落款。
青島領區(qū)韓國旅游簽證在職證明模板
在職證明
致尊敬的韓國駐青島總領事館:
茲有某某(護照號碼:XXXX,出生日期:19XX/XX/XX)于XXX年XX月進入我公司參加工作,職位為總裁,月收入為XXX人民幣。我公司同意某某于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X月XX日期間前往韓國旅游,在韓國旅游期間一切費用將由其本人承擔。
該員工在貴國遵紀守法,并按時回國,在韓國旅游結束后將繼續(xù)為我公司服務。
X X X 有 限 公 司
負責人:XXX(打印姓名并簽字)
202X年XX月XX日
蓋公章
在職證明內容包含什么? 1、使用公司抬頭紙。 2、文字內容要么全中文,要么全英文。 3、注明公司的地址、電話(傳真號、網頁、電子郵箱,如適用,可寫上)。 4、標注出具證明的具體日期。 5、注明此次旅行/商務的具體目的地和具體的起止時間。 6、證明申請人回國后將繼續(xù)在本公司任職。 7、明確支付旅行費用的個人或機構(雇主、邀請方或者申請人本人支付)。 8、公司負責人簽名,一般是親筆簽名(負責人是自己的情況除外,特殊情況下可使用電子簽名)。 9、注明簽名負責人的姓名和職位。 10、注明申請人姓名、職務、工資和在職時間/入職時間。 11、加蓋公司公章。
工作證明注意事項:1、開工作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2、開工作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工作證明復印件是無效的;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