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錢借貸應立借據或書面契約: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錢借貸契約必須立字據,因為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件事情達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為了杜絕事后紛爭,借貸時就立好書面憑證,以免口說無憑,徒增困擾。
私人借貸是指個人或組織之間進行的資金通融活動,而不是通過金融監(jiān)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為。
哪里可以私人借貸?私人借貸就是民間借貸,有以下幾種方法可以私人借貸:1、通過熟人介紹進行民間借貸;2、通過貸款軟件;3、通過第三方貸款軟件;4、通過放貸公司。
哪里可以私人借貸:
(1)可以咨詢身邊的朋友,通過熟人介紹找到民間借貸
(2)通過貸款軟件,有些軟件是支持民間借貸的
(3)通過第三方軟件,也就是中介軟件找到自己想要的民間借貸平臺
(4)通過公司,有些公司會對外放款,可以找到放款公司進行借款
被告住所地:
被告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qū)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合同履行地:
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民間借貸糾紛中所謂“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有兩種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說,當雙方當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項產生糾紛時,借款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當雙方當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還或支付的事項產生糾紛時,出借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