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chǎn)生活經(jīng)營活動中的一種證明文件。工作證明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會經(jīng)常用到,比如辦理駕駛員,貸款,大學生實習等等,都會用,工作證明也就是在職證明,格式由所需證明單位的出據(jù),出具證明的個人只需在證明中填入個人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即可。它的內容主要包括五個部分:標題、稱呼、正文、結尾、落款。
個人在職證明
美國駐北京大使館/上海/武漢/廣州/沈陽領事館簽證處:
___女士/先生在我司擔任自年起就在我司任職,至今已有__年。 ____女士/先生的月薪為月。
現(xiàn)______女士/先生決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前往__美國__旅游,她/他將在_________停留___天。在___女士/先生旅行期間一切費用包括全程機票,住宿,一日三餐,健康保險等由其自行承擔。我司特此保證她/他將按時回國。
申請人公司:
領導簽字:
公司公章:
聯(lián)系電話:
在職證明內容包含什么? 1、使用公司抬頭紙。 2、文字內容要么全中文,要么全英文。 3、注明公司的地址、電話(傳真號、網(wǎng)頁、電子郵箱,如適用,可寫上)。 4、標注出具證明的具體日期。 5、注明此次旅行/商務的具體目的地和具體的起止時間。 6、證明申請人回國后將繼續(xù)在本公司任職。 7、明確支付旅行費用的個人或機構(雇主、邀請方或者申請人本人支付)。 8、公司負責人簽名,一般是親筆簽名(負責人是自己的情況除外,特殊情況下可使用電子簽名)。 9、注明簽名負責人的姓名和職位。 10、注明申請人姓名、職務、工資和在職時間/入職時間。 11、加蓋公司公章。
需要開工作證明的幾種情況:1、申請簽證使用;2、申請信用卡、貸款使用;3、就業(yè)考試使用;4、職稱評定;5、申請交通補貼。工作證明需包含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所在部門、所屬崗位、工作年限、獲得技能以及單位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