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貨物品的體積、重量要求
1.體積
小體積:長+寬+高≥40cm 小邊≥5cm(新聞稿件類貨物除外)。
解決方法:A加纖袋 B發(fā)快件 。
體積:依據(jù)艙門尺寸而定 如B737—0.86*1.21(m),B757---1.41*1.12(m)。
客機載運體積一般不超過40*60*100(cm) 、貨機載運體積一般不超過100*100*140(cm)。
2.重量:
客機載運每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80KG;貨機載運每件一般不超過250KG。
危險物品,是指對人體健康、飛行、財產(chǎn)或者環(huán)境能夠構成危害,且在國際民航組織(ICAO)所頒布的《危險物品航空運輸技術指令危險物品品名表》中列明或者根據(jù)該《技術指令》分類的物質(zhì)或者物品。
按照現(xiàn)行有效的國際標準,即國際民航組織的《危險物品航空運輸技術指令》和國際航協(xié)(IATA)的《危險物品規(guī)則》,航空運輸活動中的危險物品根據(jù)其種類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九大類:1、爆炸品;2、氣體;3、易燃液體和易燃固體;4、自燃物質(zhì)和遇水釋放氣體物質(zhì);5、氧化劑和過氧化物;6、有毒和傳染性物質(zhì);7、放射性物質(zhì);8、腐蝕性物質(zhì);9、雜項危險物品。根據(jù)危險物品的危險程度不同,危險物品則可以分為客貨機均可載運的危險物品、只限貨機運輸?shù)奈kU物品、正常情況下禁止運輸?shù)谟嘘P國家特殊豁免可以載運的危險物品,以及在任何情況下都禁止運輸?shù)奈kU物品。
槍支、警械(簡稱槍械)是特種管制物品;彈藥是特種管制的危險物品。托運時應當出具下列證明:
一、托運人托運各類槍械、彈藥必須出具出發(fā)地或運往縣、市公安局核發(fā)的準運證或國家主管部委出具的許可證明。
二、進出境各類槍支、彈藥的國內(nèi)運輸必須出具邊防檢查站核發(fā)的攜運證;槍械、彈藥包裝應當是出廠原包裝,非出廠的原包裝應當保證堅固、嚴密、有封志。槍械和彈藥要分開包裝。槍械、彈藥運輸?shù)娜^程要嚴格交接手續(xù)。
根據(jù)貨物的性質(zhì),在運輸過程中需要專人照料、監(jiān)護的貨物,托運人應當派人押運,否則,承運人有權不予承運。押運貨物需預先訂妥艙位。押運員應當履行承運人對押運貨物的要求并對貨物的運輸負責。押運員應當購買客票和辦理乘機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