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機構
懸掛機構是架設于建筑物作業(yè)面的頂部支承處,過鋼絲繩來承受懸吊平臺、額定載重量等重量的鋼結構架,均使用二套懸掛機構。懸掛機構施加于建筑物或構筑物支承睡上的作用力應符合建筑結構的承載要求。
新型電動吊籃性更高、更持久耐用!
新型電動吊籃性更高、更持久耐用,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五點:
本系列電動吊籃配備有鎖,當工作繩打、電動機失靈造成吊籃傾斜,傾斜度達到3~8度時(與籃體長度有關),擺臂式鎖將繩鎖住,起到保護作用;另外,ZLP系列吊籃裝有漏電保護開關、可移動操作箱、外接電源插座和上升限位裝置,確保操作。二、用途:ZLP系列吊籃用于各種建筑物結構形式的高層建筑物的外墻施工及裝修、清洗和船舶修造中船體外部施工、維修、作業(yè)等。三、原理:ZLP系列吊籃采用工作平臺通過提升裝置使其沿著鋼絲繩向上爬升。爬升高度可以任意選定。四、機構:ZLP系列吊籃采用行星齒輪傳動機構,碟形彈簧夾繩機構和α形卷繩爬長等多項先進技術,傳動效率高,鋼絲繩受壓均勻、柔和、使用壽命長,不易發(fā)生卡繩故障,可靠。五、特點:本吊籃是用鋼絲繩從建筑物頂部通過懸掛機構沿建筑物立面使工作平臺垂直升降的起重設備。
為確保吊籃施工,必須建立由吊籃操作人員和專職人員相結合的常規(guī)檢查和保養(yǎng)圍護制度,確保吊籃的正常完好狀態(tài)。
檢查
新安裝、大修后及閑置一年或懸空停置兩個月以上的吊籃,啟用時必須由經(jīng)過培訓的專職人員進行使用前檢查、驗收后方可啟用。
必須對安裝好的吊籃進行驗收
吊籃安裝完畢后,要及時組織吊籃廠家、現(xiàn)場技術人員、生產(chǎn)人員及上機操作人員一起進行聯(lián)合驗收。重點控制吊籃的安裝位置,結構的組裝情況,配重、繩、鎖、電氣裝置的靈活完好情況,吊籃上下運行不應有障礙物。驗收必須百分之百;數(shù)量大時可分階段驗收,并形成文字手續(xù)。未經(jīng)驗收的吊籃禁止使用。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必須限期整改,確認無問題后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