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往當地交管部門因為各地的處罰方式不同,車主去之前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原件或復印件,到那里后根據交管部門工作人員的指示辦理。這種處理方法是目前常見的處理辦法,其弊端是手續(xù)繁瑣、過程復雜。
對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guī)定的,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然在現場但拒絕激勵駕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指定的地點停放。不收取拖車費,并且即使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拖放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扣押車輛
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進行技術檢驗的車輛,不允許上路。如上路被交警發(fā)現,交管部門將依法暫扣車輛。一旦扣車,還需要自費找拖車去贖回,拖到檢測站通過年檢才能再次上路,你說麻煩不麻煩!
《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十九條款規(guī)定:“申請轉移登記,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證明和憑證;(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四)機動車駕駛證;(五)海關監(jiān)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車輛解除監(jiān)管證明書》或者海關認可的轉移證明;(六)機動車超過檢驗有效期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