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貸,又稱零售貸款業(yè)務,經(jīng)過幾十年的發(fā)展,已成為一項重要的貸款業(yè)務。個人借貸,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的用于購買自用住房和城鎮(zhèn)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銷房)的貸款。貸款人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資金的供需是工商社會的重要課題,借錢遇轉,在日常生活中極為常見。借貸,在法律意義上,是指由貸方與借方成立一項“借貸契約”,貸方將金錢所有權移轉給借方,到期時由借方返還同額的錢。由于民間的金錢借貸關系日形普遍,其因金錢借貸所發(fā)生的紛爭也格外頻繁,有關借貸的法律常識也成了人們消費生活中的必備工具。
從當前實際看,小額信用貸款的基本條件是:
1、為年滿十八周歲中國大陸居民;
2、有穩(wěn)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jīng)營地點;
3、有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
4、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6)貸款定價。對這類貸款,銀行一般都傾向于按照優(yōu)惠利率提供貸款。因為能夠通過銀行審核獲得無抵押貸款的個人,都屬于低風險類型的銀行客戶,應當獲得較好的利率。
(7)個人保險。雖然無抵押個人貸款不需要借款人提供抵押,但銀行還是要考慮到如果借款人發(fā)生死亡、傷殘等意外的情況下,如何能夠收回貸款的問題。常見的方式就是了解借款人是否有個人保險,投保額是否充足。如果沒有,銀行會向借款人推銷壽險和殘廢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