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殊情況須采用推倒法拆除的,應遵照《建筑安裝工程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并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超過墻厚度的三分之一,1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時,不得進行掏掘;
(二)在掏掘時,須采取有效措施支撐住墻體;
(三)推倒前,應發(fā)出信息,待人員避到區(qū)域后方可進行。
拆除應當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不得數(shù)層同時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先應采取加固或穩(wěn)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需拆除工程范圍內的電線、電纜、煤氣管道、上下水道、供熱管線等設施,應當報有關單位,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房屋的實際面積,自己要仔細測量好;附屬物也要登記好,如房頂隔熱層、墻面、地面、地下管道等(凡是在房屋上過的都可以談),如未做好準備,拆遷辦人去測量登記時,他們測多少就是多少,是不好改變的。
為了節(jié)約能源和減少資源浪費,采取包括操作時應采用節(jié)能設備和器具、充分利用原有熱量、適當調整施工工作、減少熱量散失等措施。在實際操作中,還需要考慮到其他細節(jié),如資源的組織和設備的需求、施工人員的培訓和防護裝備的使用、以及拆除過程中的臨時支撐和環(huán)境監(jiān)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