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一般有兩種說法:
種是初級工程師職稱、中級工程師職稱、高級工程師職稱三個等級
第二種是初級工程師職稱(技術員、助理工程師)、中級工程師職稱、高級工程師職稱(副高級、正高級)五個等級
高級工程師(高級)
(1)技工院校畢業(yè),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以申請;
(2)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從事工程類本專業(yè)工作5年以上;
(3)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工程類本專業(yè)工作滿2年。
工程師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
(4)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
(5)技工院校畢業(yè)生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申報。
高級工程師
(1)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5年。
(3)技工院校畢業(yè)生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申報。
(4)不具備前項規(guī)定的學歷、年限要求,業(yè)績突出、作出重要貢獻的,可由2名本專業(yè)或相近專業(yè)正高級工程師推薦破格申報,具體辦法由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