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定義
工程項目綜合概、預算書包括哪些內容?如何編制?工程項目又稱單項工程,是指具有獨立存在意義的一個完整工程,它由許多單位工程組成的綜合體。
工程項目綜合概、預算書是確定工程項目(如生產車間、獨立公用事業(yè)或獨立建筑物)全部建設費用文件。整個建設工程有多少工程項目,就應編到多少工程項目的綜合概、預算書。
工程項目綜合概、預算書包括的內容有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及其他費用。
上述各項費用是根據(jù)各單位工程概、預算書及其他工程和費用概算書匯編而成。如果一個建設項目只有一個單項工程,則匯編時,與這個單項工程有關的其他工程和費用,即可有直接匯入工程項目綜合概、預算書。
建筑、安裝工程概算定額是國家或其授權機關規(guī)定完成一定計量單位的建筑中設備安裝擴大結構或擴大分項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機械臺班耗量,以貨幣形式表示的標準。建筑安裝工程概算指標是在建筑或設備安裝工程概算定額的基礎上,以主體項目為主,合并相關部分進行綜合,擴大而成,因此,也叫擴大定額。
工程概算定額作用
(1)建筑、安裝工程概算定額是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方案技術經濟比較的依據(jù),也是編制初步設計概算和修正概算的依據(jù);
(2)建筑、安裝工程概算定額,也可作為建設、施工單位編制主要材料計劃的依據(jù)。
《建筑工程司法鑒定報告書》中,鑒定結論的評定一般分為工業(yè)建筑和民用建筑。鑒定報告內容一般包含:報告說明、結論、數(shù)據(jù)、計算書、照片(證據(jù))等。
建筑工程司法鑒定的費用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也可以雙方協(xié)商。
建筑工程司法鑒定不僅為法院審判相關工程質量糾紛類案件提供了專業(yè)的技術支持,同時也擔當了面向社會服務的鑒定責任。建筑工程質量問題輕則引發(fā)糾紛和矛盾,重則會影響人身,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其主要內容包括:建筑工程質量評定、工程質量事故鑒定、工程造價糾紛鑒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