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結算審核編制依據應該包括下列內容:
(1)影響合同價款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
(2)現場踏勘復驗記錄;
(3)工程結算審查委托合同;
(4)完整、有效的工程結算書;
(5)施工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及補充合同、有關材料、設備采購合同;
(6)與工程結算編制相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有關部門發(fā)布的建設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計價方法、計價定額、價格信息、相關規(guī)定等計價依據;
(7)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包括招標答疑文件、投標承諾、中標報價書及其組成內容;
(8)工程施工圖或竣工圖、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索賠與現場簽證,以及相關的會議紀要;
(9)工程材料及設備中標價、認價單;
(10)發(fā)承包雙方確認追加或核減的合同價款;
(11)經批準的開工、竣工報告或停工、復工報告;
(12)影響合同價款的其他相關資料。
因此,造價咨詢單位在竣工結算審核過程中,發(fā)現工程圖紙、工程簽證等與事實不符時,應由發(fā)承包雙方書面澄清事實,并據實調整,如未能取得書面澄清,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應進行判斷,并就相關問題寫入竣工結算審核報告。
工程施工招標項目的不平衡報價形式包括:
①提高先期實施項目單價,降低后期實施項目單價;
②提高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工作子目單價,降低可能減少或取消的工作子目單價;
③根據物價波動調整價格。利率低于物價上漲時,提高后期施工項目報價,反之則降低相應項目報價。
由于不平衡報價可能損害招標人利益,招標文件對此通常進行嚴格限制。工程投標采用不平衡報價時,需要注意:
①嚴格遵守招標文件限制性規(guī)定,不平衡報價調整幅度要適度;
②鋼筋、混凝土等市場價格透明的常規(guī)子目不宜采用不平衡報價;
③同一標段(包)內容完全一樣的工作子目的綜合單價應當一致。
工程造價是指進行某項工程建設花費的全部費用,即該工程項目有計劃地進行固定資產再生產、形成相應無形資產和鋪底流動資金的一次性費用總和。顯然,這一含義是從投資者——業(yè)主的角度來定義的。投資者選定一個項目后,就要通過項目評估進行決策,然后進行設計招標、工程招標,直到竣工驗收等一系列投資管理活動。在投資活動中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形成了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所有這些開支就構成了工程造價。從這個意義上說,工程造價就是工程投資費用,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就是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
投資估算
投資估算是指在投資決策過程中,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的咨詢機構根據現有的資料,采用一定的方法,對建設項目未來發(fā)生的全部費用進行預測和估算。
設計概算
設計概算是指在初步設計階段,在投資估算的控制下,由設計單位根據初步設計或擴大設計圖紙及說明、概預算定額、設備材料價格等資料,編制確定的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交付生產或使用所需全部費用的經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