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股權質押的標的,要從事實上來判斷。
首先,當股權出質的時候,出質的究竟是什么權利呢?無論出質的是財產權利還是全部權利,權利都不可能像實體物那樣轉移占有,只能是通過轉移憑證或者是登記的做法來滿足。因此究竟轉移了什么,我們從設質的活動中無法辨明,但可以從質權執(zhí)行進行考察。
其次,當債務清償期屆滿,但是設質人無力清償債務,就涉及到質權執(zhí)行的問題?!稉7ā穼τ跈嗬|押的執(zhí)行沒有規(guī)定,但允許比照動產質押的一般規(guī)定。對于動產質押的執(zhí)行問題,《擔保法》第71條規(guī)定,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xié)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因此權利質押的質權人也可以與出質人協(xié)議轉讓質押的權利,或者拍賣、變賣質押的權利。
再次,當公司的股東會作出決議同意出質股份時,實際上就已經蘊含了允許屆時可能出現的股份轉讓,其中包括了對于公司人合性的考慮。中國《擔保法》規(guī)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于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guī)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而《公司法》關于股份轉讓的規(guī)定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和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一家商業(yè)銀行接受的用于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證券公司用于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該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5%。 被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這一條決定了證券公司的分散投資,避免了只有少數個股受到追捧。
3、股票質押率不能超過60%,質押率是貸款本金與質押股票市值之間的比值。
這一規(guī)定和第2條規(guī)定的共同作用意味著: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將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券商的關注。
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借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余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yè)控制權的融資方式,它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廣大投資者增加融資渠道,它的優(yōu)點是籌資風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