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股權出質的時候,出質的究竟是什么權利呢?無論出質的是財產權利還是全部權利,權利都不可能像實體物那樣轉移占有,只能是通過轉移憑證或者是登記的做法來滿足。因此究竟轉移了什么,我們從設質的活動中無法辨明,但可以從質權執(zhí)行進行考察。
無論協(xié)議轉讓質押的股權還是拍賣、變賣質押的股權都會發(fā)生同樣的結果,就是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否則受讓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謂的財產權利,但是既沒有決策權,也沒有選擇管理者的權利,而這些權利卻由一個與公司財產都沒有任何關系的當事人來享有,這不是非常荒謬的嗎?因此這也就反證出從一開始設質的就是全部的權利,而不是僅僅為財產權利。因為一項待轉讓的權利如果開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經過轉讓卻變成了完全的,這是不可能的。有作者亦指出,作為質權標的的股權,決不可強行分割而只能承認一部分是質權的標的,而無端剔除另一部分。
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公司有盈余,并且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公司盈余少,或雖有盈余但資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資機會,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股票融資有利于幫助企業(yè)建立規(guī)范的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
投資者要想辦理股票典當,可以通過電話或親臨典當行洽談。雙方達成一致后,投資者需帶上身份證、股票賬戶卡、前一日股票交割單到典當行辦理有關手續(xù)、簽訂典當借款合同,然后辦理相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