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資過橋的服務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抵押墊資,即金融機構提供貸款,并以企業(yè)客戶的資產作為抵押,以便企業(yè)客戶支付重大費用或債務,比如購買物料、支付員工工資、支付稅款等;
另一種是信用墊資,即金融機構提供貸款,不需抵押,以便企業(yè)客戶支付重大費用或債務,比如購買物料、支付員工工資、支付稅款等。
股權質押是權利質押的一種。以企業(yè)出資人的股權為標的的質押。在中國,能作為股權質押的僅為股份公司股東的股票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證券登記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出質人與質權人協(xié)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無論協(xié)議轉讓質押的股權還是拍賣、變賣質押的股權都會發(fā)生同樣的結果,就是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否則受讓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謂的財產權利,但是既沒有決策權,也沒有選擇管理者的權利,而這些權利卻由一個與公司財產都沒有任何關系的當事人來享有,這不是非?;闹嚨膯?因此這也就反證出從一開始設質的就是全部的權利,而不是僅僅為財產權利。因為一項待轉讓的權利如果開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經過轉讓卻變成了完全的,這是不可能的。有作者亦指出,作為質權標的的股權,決不可強行分割而只能承認一部分是質權的標的,而無端剔除另一部分。
股權質押的標的物,就是股權。股權是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規(guī)則和程序參與公司事務并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轉讓性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