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協議轉讓質押的股權還是拍賣、變賣質押的股權都會發(fā)生同樣的結果,就是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否則受讓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謂的財產權利,但是既沒有決策權,也沒有選擇管理者的權利,而這些權利卻由一個與公司財產都沒有任何關系的當事人來享有,這不是非?;闹嚨膯?因此這也就反證出從一開始設質的就是全部的權利,而不是僅僅為財產權利。因為一項待轉讓的權利如果開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經過轉讓卻變成了完全的,這是不可能的。有作者亦指出,作為質權標的的股權,決不可強行分割而只能承認一部分是質權的標的,而無端剔除另一部分。
個人投資者,雖然投資的金額不大,一般在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之間,但在大多數民營企業(yè)的初創(chuàng)階段起了至關重要的資金支持作用,這類投資人很復雜,有的人直接參與企業(yè)的日常經營管理,也有的人只是作為股東關注企業(yè)的重大經營決策。這類投資者往往與企業(yè)的創(chuàng)始人有密切的私人關系,隨著企業(yè)的發(fā)展,在獲得相應的回報后,一般會淡出對企業(yè)的影響。
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借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余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yè)控制權的融資方式,它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廣大投資者增加融資渠道,它的優(yōu)點是籌資風險小。
這種控制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分享紅利等。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長期性。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2)不可逆性。企業(yè)采用股權融資勿須還本,投資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場。
(3)無負擔性。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