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方式有三個特點:
一是信用證是一項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證不依附于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
二是信用證方式是純單據(jù)業(yè)務(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jù)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
三是開證銀行負首要付款責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文件,開證銀行對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責任。
有據(jù)而分
(1)以信用證項下的匯票是否附有貨運單據(jù)劃分為:
跟單信用證及光票信用證。
①跟單信用證(Documentary Credit)是憑跟單匯票或僅憑單據(jù)付款的信用證。此處的單據(jù)指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jù)(如海運提單等),或證明貨物已交運的單據(jù)(如鐵路運單、航空運單、郵包收據(jù))。
②光票信用證(Clean Credit)是憑不隨附貨運單據(jù)的光票(Clean Draft)付款的信用證。銀行憑光票信用證付款,也可要求受益人附交一些非貨運單據(jù),如發(fā)票、墊款清單等。
在國際貿易的貨款結算中,絕大部分使用跟單信用證。
紅條款信用證。此種信用證可讓開證行在收到單證之后,向賣家提前預付一部分款項。這種信用證常用于制造業(yè)。
通知行
指受開證行的委托,將信用證轉交出口人的銀行,它只證明信用證的真實性,不承擔其他義務,是出口地所在銀行。
需要證明信用證的真實性;
轉遞行只負責照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