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間商人向國外進口商銷售某種商品,請該進口商開立以他為受益人的信用證,然后向當?shù)鼗虻谌龂膶嶋H供貨人購進同樣商品,并以國外進口商開來的信用證作為保證,請求通知行或其它銀行對當?shù)鼗虻谌┴浫肆黹_第二信用證,以賣方(中間商)作為第二信用證的申請人。不管他根據(jù)信用證能否獲得付款,都要負責償還銀行根據(jù)第二信用證支付的款項。
信用證種類 一.跟單信用證(DOCUMENTARY CREDIT):是憑跟單匯票或僅憑單據(jù)付款的信用證。國際貿易結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證絕大部分是跟單信用證。 二.光票信用證:是憑不附帶單據(jù)的匯票付款的信用證。 三.可撤銷信用證(REVOCABLE CREDIT):是指開證行對所開信用證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權隨時撤銷的信用證。 四.不可撤銷信用證(IRREVOCABLE CREDIT):是指信用證一經開出,在有效期內,非經信用證各有關當事人的同意,開證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銷的信用證。此種信用證在國際貿易中使用多。 五.保兌信用證(CONFIRMED CREDIT):是指經開證行以外的另一家銀行加具保兌的信用證。保兌信用證主要是受益人(出口商)對開證銀行的資信不了解,對開證銀行的國家政局、外匯管制過于擔心,怕收不回貨款而要求加具保兌的要求,從而使貨款的回收得到了雙重保障。 六.即期信用證:是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匯票和單據(jù)后,立即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
信用證當事人 1.信用證開證行(Issuing Bank) 開證行是應申請人(進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開立信用證的銀行。該銀行一般是申請人的開戶銀行。 2.信用證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是開證行在信用證中授權使用和執(zhí)行信用證并享受信用證所賦予的權益的人,受益人一般為出口商。 3.信用證保兌行(Confirming Bank) 保兌行是應開證行或信用證受益人的請求,在開證行的付款保證之外對信用證進行保證付款的銀行。
對于信用證中的“軟條款”。 出口商能辦到的要盡早處理,不能辦到的,務必要通知開證申請人及時修改。對于自己無法把握的可能性,而且不能承受該結果的,斷然拒絕,絕不能糾結。警惕“軟條款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