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根據(jù)《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70號)第十條:申請《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18周歲以上;
2、身體健康且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yè)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3、有與申請作業(yè)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4、有與申請作業(yè)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jīng)歷,
5、具有相應的技術知識與技能;(如沒有就需要先培訓)
6、符合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叉載“工”字行駛考核
場地尺寸: A=車總長+500mm B=2倍車寬 C=車寬
D=1300mm M=2A+B (mm) N=B+B+B(mm),兩貨盤尺寸相同
行駛路線: 叉車從車庫出到1,叉起一貨盤后倒車至2,從2駛到3,放下貨盤后倒車至4,從4駛到5叉起剩下的貨盤倒車至6,從6駛到7,放下貨盤后倒車至8,再前行至到9,叉起兩貨盤后退至10,由10駛到11,放下兩貨盤后倒車至車庫12。
考核評定:分合格與不合格兩種。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不及格
1、起步不打轉向燈或發(fā)生間歇前沖、劇烈跳動的。
2、坡道起步后退的。
3、不能正確掌握方向,使車輛駛出路外或發(fā)生“劃龍”行駛;一手換擋一手不能有效掌握方向盤;轉彎角度過大使車輛偏離道路中心線行駛的。
4、原地打方向;用半聯(lián)動加大油門控制車速的。
5、未按換擋順序越級換檔;掛不進檔位或掛擋時發(fā)生嚴重齒輪碰擊響聲;入錯擋位的。
6、不能根據(jù)路面、交通、載荷等情況合理運用動力和掌握換檔時機正確控制車速的。
7、行至障礙路段、因操作不當使車輛無法行駛的。
8、停車不正或停在路中或停車過急的。
9、發(fā)動機中途熄火的。
10、狹窄路段調(diào)頭不能三前兩后完成的。
11、轉彎時,不會使用轉向燈或不會通過倒后鏡觀察車后事物的。
12、倒車沒有向后了望的。
13、會車地點選擇不正確,使雙方無法行車。
14、不懂交通標志或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
15、違反駕駛操作規(guī)程的。
16、意識差,預見性差,缺乏應變能力的。
17、不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或發(fā)生行車事故的。
壓力焊作業(yè)
適用于電阻焊、氣壓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壓焊、超聲波焊、鍛焊等作業(yè)。
釬焊作業(yè)
適用于火焰釬焊作業(yè)、電阻釬焊作業(yè)、感應釬焊作業(yè)、浸漬釬焊作業(yè)、爐中釬焊作業(yè),不包括烙鐵釬焊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