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帶秤是指無需對質量細分或者中斷輸送帶的運動,而對輸送帶上的散裝物料進行連續(xù)稱量的自動衡器,主要分類有按承載器分類:稱量臺式承載器,輸送機式承載器;按帶速分類:單速皮帶秤,變速皮帶秤。 [1]
一般情況下該系列秤重儀表配用2~4個秤重傳感器,計量拖輥通過安裝組件安裝在傳感器或計量稱架上。安裝應滿足以下幾點要求:
1.3.1:傳感器安裝
⑴ 量采用兩個傳感器時,兩個傳感器承載點要求在同一水平面。
⑵ 量采用兩個傳感器時,兩個傳感器承載點聯(lián)線要求與滾筒軸線平行
⑶ 計量采用單個傳感器以懸掛方式進行計量時,要求該傳感器處于稱體中心線上并垂直安裝
⑷ 當計量采用兩個以上傳感器時,除滿足上述三條的相關要求外還要滿足所有計量傳感器稱載點處于同一平面同時該平面于稱體輸料平面平行。
⑸ 計量傳感器量程和應大于皮帶秤輸料流量下計量段物料重量的120%,同時使用多支傳感器時個傳感器量稱應相同,性能指標一致
⑹ 計量用傳感器為徑向承載型(如拉式、壓式、柱式、輪輔式、橋式等)時,安裝后和使用中應保證傳感器縱向軸心和水平面秤垂直狀態(tài),同時僅承受計量皮帶秤垂直載荷
⑺ 計量用傳感器為剪切承載型(如懸臂梁式、箱式等)時,安裝后和使用中應保證傳感器承載面和水平面平行無傾斜現(xiàn)象,同時僅承受計量皮帶秤垂直載荷。
⑻ 傳感器在安裝時應采用高強螺栓,并安裝牢固無蠕動。
⑼ 傳感器安裝完后應妥善保管其合格證
⑽ 滿足傳感器技術指標中對環(huán)境的其他要求
該儀表可連接多種形式的測速傳感器,如增量型光柵編碼器、托輥式測速傳感器、小車實測速傳感器。但對于不同類型的計量稱體,從便于安
裝角度考慮有所區(qū)別:配料皮帶秤應采用增量型光柵編碼器,計量皮帶秤應采用后兩種類型。因此安裝式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1.4 .1配料皮帶秤測速器件的安裝
⑴ 應安裝在從動滾筒上,嚴禁安狀態(tài)主動滾筒上
⑵ 安裝時應進行必要的防磕防砸裝置且便于檢查、拆卸維修
⑶ 安裝時必須保證編碼器和安裝滾筒輸出周的同軸度
⑷ 編碼器和被測滾筒輸出軸采用柔性連接,并保證同步靈活旋轉
⑸ 安裝時應考慮到皮帶漲緊對連接的同軸度的影響,安裝架應方便調整,或做成同步移動型安裝架
電子地磅,也被稱為地磅是廠礦、商家等用于大宗貨物計量的主要稱重設備。電子地磅標準配置主要由承重傳力機構(秤體)、高精度稱重傳感器、稱重顯示儀表三大主件組成,由此即可完成電子地磅基本的稱重功能,也可根據不同用戶的要求,選配打印機、大屏幕顯示器、電腦管理系統(tǒng)以完成更高層次的數據管理及傳輸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