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皮帶秤稱重橋架安裝于輸送機架上,當物料經(jīng)過時,計量托輥檢測到皮帶機上的物料重量通過杠桿作用于稱重傳感器,產(chǎn)生一個正比于皮帶載荷的電壓信號。在皮帶秤上有一個稱重傳感器裝在稱重橋架上,工作時,將檢測到皮帶上的物料重量送入稱重儀表,同時由測速傳感器皮帶輸送機的速度信號也送入稱重儀表,儀表將速度信號與稱重信號進行積分處理,得到瞬時流量及累計量。速度傳感器直接連在大直徑測速滾筒上,提供一系列脈沖,每個脈沖表示一個皮帶運動單元,脈沖的頻率正比于皮帶速度。稱重儀表從稱重傳感器和速度傳感器接收信號,通過積分運算得出一個瞬時流量值和累積重量值,并分別顯示出來。
一般情況下該系列秤重儀表配用2~4個秤重傳感器,計量拖輥通過安裝組件安裝在傳感器或計量稱架上。安裝應滿足以下幾點要求:
1.3.1:傳感器安裝
⑴ 量采用兩個傳感器時,兩個傳感器承載點要求在同一水平面。
⑵ 量采用兩個傳感器時,兩個傳感器承載點聯(lián)線要求與滾筒軸線平行
⑶ 計量采用單個傳感器以懸掛方式進行計量時,要求該傳感器處于稱體中心線上并垂直安裝
⑷ 當計量采用兩個以上傳感器時,除滿足上述三條的相關要求外還要滿足所有計量傳感器稱載點處于同一平面同時該平面于稱體輸料平面平行。
⑸ 計量傳感器量程和應大于皮帶秤輸料流量下計量段物料重量的120%,同時使用多支傳感器時個傳感器量稱應相同,性能指標一致
⑹ 計量用傳感器為徑向承載型(如拉式、壓式、柱式、輪輔式、橋式等)時,安裝后和使用中應保證傳感器縱向軸心和水平面秤垂直狀態(tài),同時僅承受計量皮帶秤垂直載荷
⑺ 計量用傳感器為剪切承載型(如懸臂梁式、箱式等)時,安裝后和使用中應保證傳感器承載面和水平面平行無傾斜現(xiàn)象,同時僅承受計量皮帶秤垂直載荷。
⑻ 傳感器在安裝時應采用高強螺栓,并安裝牢固無蠕動。
⑼ 傳感器安裝完后應妥善保管其合格證
⑽ 滿足傳感器技術指標中對環(huán)境的其他要求
⑴ 計量皮帶秤計量拖輥和進出機量稱的首位托輥以計量稱眼輸料方向中心為中心等間距分布。
⑵ 計量拖輥槽型中心與輸料機其他拖輥槽型中心重合。
⑶ 計量域拖輥應高出輸送機其它托輥6mm.
⑷ 計量拖輥應安裝牢固無傾斜。
⑸ 使用電子皮帶稱時,拖輥槽型角為20度。并用樣板將稱重域內拖輥槽型角進行調整,使之間隙不超過0.5mm。
電子地磅的日常保養(yǎng)與維護
機械部分:
1、電子地磅秤臺四周的間隙不得有異物卡死,活動自如,如有異物卡住則必須清除干凈。
2、經(jīng)常清掃秤體臺面,保持清潔(建儀:每年一次秤體表面油漆)。
3、連接件每半年進行一次保養(yǎng),支承頭部清潔后涂抹上黃油。
4、電子地磅秤臺上嚴禁電焊作業(yè)或將秤臺作為地線使用。
5、傳感器和秤臺的限位間隙為2~3mm,如間隙不合適則必須調整。
6、基坑內不應積水,因暴雨等原因造成基坑積水,應立即用抽水機抽掉或疏通排水道,并采取干燥措施后儀表方可通電。
7、過磅車輛時速不得大于5公里/時,禁止汽車在秤臺上面猛烈緊急剎車。
8、過磅車輛重量和貨物重量總量不應超過額定稱量。
電子地磅磅房人員應做到:
1、秤臺直觀檢查(每天)。
2、限位調整(一季度)。
3、卸荷螺栓間隙檢查(半年)。
4、連接件位置檢查(半年)。
5、接線盒密封及連接檢查(年)。
6、對可能影響衡器正常工作的部件的檢查(每天)。
7、對儀表及儀表誤差等的檢查(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