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一種重要取得方式。廣義上的商標轉讓是指通過協(xié)議轉讓、接受贈送、繼承、繼受等方式從原商標注冊人處取得其注冊商標所有權的行為。轉讓注冊商標,要在轉讓后6個月以內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轉讓注冊或評估作價。有的國家規(guī)定轉讓商標要連同企業(yè)一同轉讓。我國對商標連同企業(yè)一同轉讓未作規(guī)定,但規(guī)定了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轉讓商標的商品質量。商標也可以作為投資物作價入股。
商標注冊是獲得商標專用權的法定程序。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申請商標注冊。經(jīng)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以核定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為限。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jīng)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商標注冊的好處:
1、便于消費者認牌購物。
2、商標注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3、通過商標注冊,可以創(chuàng)立品牌,搶先占領市場。
4、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chǎn),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
5、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xiàn)其價值。
6、商標還是辦理質檢、衛(wèi)檢、條碼等的必備條件。
7、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jiān)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
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在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
以下幾種情況在此說明:
(1)本身缺乏顯著性或屬于商標法律禁注禁用的詞語不能通過查詢來判斷其申請注冊是否能被核準;
(2)如有在先申請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在查詢時還未進入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商標局數(shù)據(jù)庫,因兩者時間相近會使查詢結果無法反映;
(3)如查詢報告提供了幾個可能構成近似的商標,代理人只是通過一般審查標準和經(jīng)驗來做出分析,其意見僅供參考,并不能代表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商標局的審查意見;
(4)對于組合商標,如僅查詢了商標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實際申請商標中的其它部分(如圖形)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也會導致商標整體被駁回;
(5)委托人在查詢時僅提供了商標的名稱,但實際申請時所提供的商標設計稿中由于字體、色彩、結構或排列的差異,也會導致查詢結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