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套化工生產裝置是由化工設備、化工機器以及其他諸如化工儀表、化工管路與閥門等組成,為保證整套裝置的穩(wěn)定可靠生產,要求化工設備要具有以下性能:
(1)要具有與生產裝置的原料、產品、中間產品等所處理物料性能、數量、工藝特點、生產規(guī)模等相適應;
(2)一套生產裝置,無論連續(xù)和間歇生產,都是由多種多臺設備組成,因此要求化工設備彼此及與其他設備之間,設備和管道、閥門、儀器、儀表、電器電路等之間要有可靠的協(xié)同性和適配性;
換熱器:有列管式、板式換熱器、蛇管換熱器等
加熱爐:有電加熱爐、管式裂解爐、廢熱鍋爐等;
結晶設備:溶液結晶器、熔融結晶器等
其他各種專用化工設備等。
塔的布置方式有哪幾種?具體要求為?
(1)單排布置,一般情況下較多采用單排布置,管廊的一側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塔或立式容器時,一般中心線對齊,如二個或二個以上的塔設置聯(lián)臺平臺時,宜中心線對齊或切線對齊;
(2)多排布置,對于直徑較小本體較高的塔,可以雙排布置或成三角形布置,這樣,可以利用平臺將塔聯(lián)系在一起,提高其穩(wěn)定性。但對平臺生根構件應采用可以滑動的導向節(jié)點,以適應不同操作溫度的熱脹影響;
(3)構架式布置,對直徑DN≤1000mm的塔還可以布置在構架內或構架的一側。對用構架提高其穩(wěn)定性和設置平臺、梯子。對于布置在構架上的分段塔,當無法使用機動吊裝機具時,應在構架上設置檢修吊裝設施。
塔和立式容器的安裝高度應符合哪些要求?
(1)當利用內壓或流體重力將物料送往其他設備或管道時,應由其內壓和被送往設備或管道的壓力和高度確定;
(2)當用泵抽吸時,應由泵的汽蝕余量和吸入管道的壓力降確定設備的安裝高度;
(3)帶有非明火加熱重佛器的塔,其安裝高度,應按工藝要求的塔和重沸器之間的相互關系和操作要求確定;
(4)應滿足塔底管道安裝和操作所需要的小凈空,且塔的基礎面高出地面不應小于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