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約
1、到目標國家的等待時間較短:通過巴黎公約途徑,在在先申請日起12個月內(發(fā)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或6個月內(外觀設計)即可直接進入目標國家,進行專利申請和審查,因此到目標國家申請專利的等待時間較短。
2、節(jié)省國際階段的費用:巴黎公約途徑無需經過國際階段,直接進入目標國家,節(jié)省國際階段費用。
巴黎公約途徑缺點
1、準備時間倉促:通過巴黎公約途徑申請國外專利,需要國內在先申請?zhí)岢龊蟮?2個月內(發(fā)明專利或實用新型)或6個月內(外觀設計)完成進入各個目標國家的手續(xù),時間較為倉促和緊迫,容易導致因優(yōu)先權期限過期而無法向他國申請專利的情況發(fā)生。
2、形式要求復雜:申請人通過巴黎公約途徑向外國提交專利申請,需要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保密審查請求。由于各個國家的專利制度不同,因此當需要進入多個不同國家時,就會面臨申請文件多種形式方面的要求,并且需要使用多種不同語言的申請文本。
PCT途徑
PCT,即專利合作條約(PatentCooperationTreaty),保護對象包含發(fā)明專利和實用新型,但不涉及外觀設計。
PCT途徑分為兩個階段,包括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
國際階段:申請人于在先申請的申請日12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通過PCT途徑遞交專利申請,包括國際受理、國際檢索,國際公布、初步審查等步驟。
國家階段:進入國際階段后,在在先申請30個月內(不同成員國會略有差別),選定進入國家。
PCT途徑優(yōu)點
1、簡化申請手續(xù):通過PCT途徑,申請人只需使用一種語言向一個專利局提交一份申請,在申請日起30個月內,就可以辦理進入國家階段的手續(xù),免去了向多個國家以多種語言提出多份申請的麻煩。國內申請人可使用中文或英文撰寫申請文件,并直接遞交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且不必再另行提交保密審查請求。
2、延長決策時間:PCT途徑一般是先提出國家申請,然后在12個月優(yōu)先權期限內提出PCT申請,再在優(yōu)先權日起30個月內辦理進入國家階段手續(xù)。這樣一來,申請人就有更多的時間,可以根據市場變化進行決策。
3、有完善申請文件的機會:申請人可根據國際檢索報告和國際初步審查報告,評估專利授權可能性,并決定是否完善申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