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旅游貸款。是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的用于支付旅游費用、以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權利作質押擔保或者有具有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并存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提供保證,借款金額在2000元至5萬元、期限在六個月至二年、且提供不少于旅游項目實際報價30%首期付款的人民幣貸款。
相關資料 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個人收入證明; 確認消費行為的相應資料或文件(銷售合同、協議或其他有效文件); 個人消費貸款申請表(可從申請行的銷售網點獲得);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個人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申請購買"合理用途的消費品或服務"的借款人發(fā)放的個人貸款。 個人綜合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不限定具體消費用途的人民幣擔保貸款。 客戶以“合理用途的消費品或服務”向銀行申請貸款,用途主要有個人住房、汽車、一般助學貸款等消費性個人貸款。 貸款期限長不超過20年(以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為例,商業(yè)貸款一般長期限為20年);同時需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財產抵押、質押或第三人保證方式(有些銀行僅接受抵押或質押的方式)作為貸款擔保條件。
中國個人貸款的現狀及其前景展望 1.個人貸款的品種還不豐富,不能滿足不同收入水平個人的融資需要; 2.傳統的消費觀念是個人貸款發(fā)展的一大障礙; 3.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完善,抑制了人們對個人貸款的需求; 4.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尚未建立; 5.缺乏幫助銀行控制、化解個人貸款風險的外部機制; 6.個人貸款前途光明、道路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