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醫(y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0條的規(guī)定,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其門診、住院志、體溫單、醫(y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y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衛(wèi)生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住院證明里面包含哪些內容:
在證明書里,需要包括入院的記錄,這個很關鍵,證明確實住院了。其次,要有治病的過程記錄,這樣對于生病的有詳細記載。還有,里面需要有醫(yī)囑單,檢查報告單,后還要有出院證明。
如果讓醫(yī)院開具住院證明一定要包含以上的內容,不然這個證明很可能不被單位認可。
入院記錄 診斷證明一般只有兩行,行為臨床診斷,對病人的病情進行描述,給予說明,第二行為處理意見。 但是開具診斷證明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必須是縣級以上的醫(yī)院出具才具有效果,而且要加蓋醫(yī)療專用章和日期,對于一些小醫(y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是不被承認的。 許多單位,如果請假就需要診斷證明,可見,診斷證明對于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來說還是非常重要的。 雖然診斷證明只有廖廖的幾十個字,但是它的作用卻不小,對于調劑我們的工作時間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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